蝶湖湾小学艺术教育年度自评实施方案
2016--2017学年第一学期
一、指导思想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认真落实《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》精神。特制定蝶湖湾小学艺术教育年度自评实施方案 。
二、领导小组:
组 长:汤凤元
副 组长:朱建东
组 员: 陆燕芬、陆文婷、周韵、武安林
三、测评内容
(一)音乐类
1、理论测评,理论测评内容为本学期教材的相关音乐知识。
2、平时学习情况,学生在音乐课表现,以及参加各级各类活动获奖情况。
3、技能测,选择课本中歌曲进行背唱(两首)。
(二)美术类
1、理论测评,理论测评内容为本学期教材的相关美术知识及作品欣赏能力。
2、平时学习情况,学生在美术课上表现,以及参加各级各类活动获奖情况。
3、技能测评(下面二项中任选一项)
(1)、绘画: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内完成一副绘画作品,学生自备铅笔与橡皮擦(绘画内容由测评员当天公布);
(2)、工艺设计: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根据题意完成一个作品。学生自备铅笔与橡皮擦(工艺设计内容由测评员当天公布)。
四、时间安排
1、2016年12月19日――23日各班测试员组织理论测评。
2、2016年12月20日――23日各班测试员组织技能测评。
3、各班测试员在2016年12月23日以前将最终成绩上交教导处。
五、 其他事项
1、艺体组负责整个测评过程中组织实施各项工作,校长办公会成员及教导处工作人员负责测评工作的巡视、指导、监察。
2、2016年优秀等级控制在35%左右,不合格等级控制在3%之内。
3、各班音乐与美术老师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每一个学生进行公平、公正的艺术素质测评。
昆山开发区蝶湖湾小学
2016年1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