蝶湖湾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
一、前 言
教育科研有助于学校用一种科学的态度来审视、分析、探索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,并应用现代教育理论创造性地解决这些问题,从而使我们的教育不断地发展、不断地前进;有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,有效地提高教师的基本素质,通过教育科研,教师既能广泛地了解各方面的信息,活跃教师的思维,同时也可以通过教育科学理论的学习提升原有的经验,提高分析问题,解决问题的能力。于是,我校为鼓励广大教师的教育与教学研究活动,促进教育科研的持续发展,规范教育科研与成果的管理,特制订本制度。
二、总 则
(一)坚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为指针,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法规和政策。
(二)针对教育现象、方法与规律,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,包括综合的教育研究与学科教学研究。
(三)为教育行政、学校发展的科学决策服务,为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服务,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服务。
(四)35周岁以下教师每年都能参加一个课题研究。鼓励教师做出精品课题、特色课题。鼓励跨科研究,并向纵深发展,努力提高档次与品位。
三、课题管理
(一)根据市年度课题规划,参照《课题指南》,结合学校实际,选好课题,确定组成人员,经课题组成员讨论酝酿后,拟定研究方案,报学校审议(研究方案一份留校备案)。
(二)课题须经校长签字同意方可申报(申报表一份留学校备案)。
(三)各课题组长切实负责本课题过程研究的组织。
(四)明确每个课题组成员在本课题研究中的任务与角色。对于没有参加实质性研究的教师,课题组长有权提出更名。学校一经发现,并经查实,取消年度考核栏目的课题研究资格分数,以杜绝虚挂名现象发生。
(五)按研究方案制订的时间表开展工作,并在《课题研究手册》中填好相应的活动记录。
(六)及时收集研究过程中的材料。
(七)学校配合上级教科室组织课题中期检查,对于没有实质性进展的(课题手册、中期研究不如期),将通报批评。(中期报告一份留校备案)
(八)课题结题报告形成后,连同其它课题成果,课题手册等向学校送审。(结题报告一份留校备案)
(九)规划到期后,没有任何研究进展,或形成的成果与预期目标太远,导致中止研究的。中止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能有同级及以上的新课题立项。学校将取消本年度考核栏目中的科研资格分数,并追溯扣除上年得分。
(十)通过结题后,结题证书复印件一份留校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