蝶湖湾小学小学考核奖惩制度

发布者:人员机构发布时间:2017/05/24 12:00点击量:763

 

蝶湖湾小学小学考核奖惩制度

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,特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如下:

1、教师要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,并认真记笔记,无故不参加的教师要写出书面检查,连续两次不参加的亮黄牌警告。

2、教师既要教书又要育人,注意学生品行培养,加强班级管理,对由于教师教育不当或未进行教育而使学生在学校、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,该教师要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;造成严重后果的,教师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,学年度不参加评先、选优、晋级。

3、未经学校批准,在校外兼课或从事第二职业的,学校停发其工资。

4、要认真备课,及时批改作业,对不备课就讲课、未及时批改作业的教师要提出批评教育。对在考试中弄虚作假影响极坏的教师,要在大会上公开检查,学年度不参加评先、选优、晋级。

5、认真执行课堂教学要求,凡坐着讲课、在课堂上聊天、看小说报刊、使用通讯工具、吸烟、酒后上课、上课会客的教师,如被发现(或群众反映且属实的),取消当节课节工资,并写出书面检查。

6、教师要遵守作息时间和教学时间,迟到、早退、中途离岗3次扣一天出勤奖,压堂、误课、漏课、随意串课的扣一节课节工资。

7、要尊重学生人格,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歧视差生、残疾生和困难生的教师,学校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,造成严重后果的,教师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、下岗或追究法律责任。

8、举止不端、谈吐不雅、行为不轨的教师,要进行批评教育,令其改正。

9、思想不健康、相信伪科学、打卦算命和搞其他封建迷信的教师,要写出书面检查,严重的做下岗处理。

10、对留染怪发、穿奇装异服、过度化妆和过度佩带首饰的教师,限期纠正。

11、对不讲卫生、破坏环境、乱堆、乱贴和随地吐痰、乱扔、乱放垃圾的教师,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。

12、利用职权向学生代收费用和推销商品;乱办班、乱补课和乱售资料;违背上级规定自立项目收取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;向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;利用学生家长办私事的;收受学生或家长的馈赠和用学生干私活;在分班、调座、选用学生干部和评先选优中搞不正之风;参加由学生家长支付费用的吃喝玩乐活动的,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教师,做出批评教育、写出书面检查、令其限期改正,严重者做下岗处理。

13、对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,得到学生、家长、社会三方面一致赞许,结合其他考核,确定各级先进教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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